Tuesday, May 31

1. 死心不息。我要寫, 我要寫。整個下午就在發神經, 覺得要寫很多廢話才會心安。拿著卡嘗試誦經, 第一遍第二遍第三遍。據說願望就會成真, 只要把卡片上的經文都唸遍了, 願望就會成真。可是唸到卡的一半, 我覺得好累, 於是放棄了。我還沒有歇斯底里到那個地步吧。唸經的道理, 像小學時做算術。成人說老師說, 算了一百遍, 你就會學懂你應該學懂的事。可是我學懂了甚麼, 我該學懂甚麼, 我還沒能超渡自己的靈魂。有一天拖鞋斷了, 氣急敗壞。於是赤著左腳, 踏在銅鑼灣地鐵站的地板, 走了好久, 才從地底走到地面。原來地板很清涼, 這樣才像夏天, 我的夏天。清涼, 叫我想起那天跟他說話的灼熱。我明明記得自己臉蛋火燙的生理反應。他時常笑我放蕩, 認真時卻會說我是個乖女孩。他說想罵給我遞上煙的家伙。我說, 可是那家伙是我老豆。

2. SMS。傳送過來傳送過去。Love in the town. Sex in the toilet. 我在巴士上讀到之後笑死, 好想一死了之。

3. 他說喜歡了一個人, 好像被hack一樣。我暗暗驚歎, 很喜歡這個象徵。可是隨之想到, 那麼我一定是hang了機, 不懂回應。

4. 多麼想跟他和他說, 你架上眼鏡很好看。

5. 也許我該重新找出那張誦經卡, 好好誦他個十遍八遍。好消磨我的時間和無謂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