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死心不息。我要寫, 我要寫。整個下午就在發神經, 覺得要寫很多廢話才會心安。拿著卡嘗試誦經, 第一遍第二遍第三遍。據說願望就會成真, 只要把卡片上的經文都唸遍了, 願望就會成真。可是唸到卡的一半, 我覺得好累, 於是放棄了。我還沒有歇斯底里到那個地步吧。唸經的道理, 像小學時做算術。成人說老師說, 算了一百遍, 你就會學懂你應該學懂的事。可是我學懂了甚麼, 我該學懂甚麼, 我還沒能超渡自己的靈魂。有一天拖鞋斷了, 氣急敗壞。於是赤著左腳, 踏在銅鑼灣地鐵站的地板, 走了好久, 才從地底走到地面。原來地板很清涼, 這樣才像夏天, 我的夏天。清涼, 叫我想起那天跟他說話的灼熱。我明明記得自己臉蛋火燙的生理反應。他時常笑我放蕩, 認真時卻會說我是個乖女孩。他說想罵給我遞上煙的家伙。我說, 可是那家伙是我老豆。
2. SMS。傳送過來傳送過去。Love in the town. Sex in the toilet. 我在巴士上讀到之後笑死, 好想一死了之。
3. 他說喜歡了一個人, 好像被hack一樣。我暗暗驚歎, 很喜歡這個象徵。可是隨之想到, 那麼我一定是hang了機, 不懂回應。
4. 多麼想跟他和他說, 你架上眼鏡很好看。
5. 也許我該重新找出那張誦經卡, 好好誦他個十遍八遍。好消磨我的時間和無謂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