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街上碰見誰, 永遠是我把別人先認出來。無論是多年沒見的小學中學同學, 還是見過一兩次面的誰和誰。我就是那麼認得別人的面孔和姿態。他們的姿態像性格那樣, 鮮明得像旗幟一樣, 在街上揮揚。走路的姿態像多年以來從累積而來的凝固。他們凝固成一個人, 一種姿態。我們就是這樣的生活, 從前如是, 接下來許多未知年月也如是。
二/ 看著他們的面孔我總是會想起許多, 因而忘記了或不再想上前相認。正如我們已經去到一個地步。你笑, 我知道甚麼時候你從心裡展開笑顏。你笑, 我知道你想哭和你的不安。有一天我突然間辨認得到, 我們之間已經能夠嗅得出這樣的氣味來了。正如你說我一進屋內, 你就知道我那天情緒不妥。是的, 那天我又暗自傷心, 原來我的朋友都知道。「不要探聽我的心。」我曾經覺得沒有誰會看見我, 正如我好像永遠是看見別人的那個, 而沒有被看見。可是我感到灰了的日子, 其實很重。又開始想回復輕軟和溫柔的身體。於是我放下了, 那許許多多無無謂謂的心結。我想不用花氣力去哭, 我想不花氣力去笑。誰和誰一直被視為目中無人, 自我中心。今天我想來, 其實一直被視為好聆聽者的我, 比誰都更要自我中心。太多恨了。其實說到底, 我還是想快樂、想輕磅的。
三/ 其實聽說紋身真的很痛。那天我們開玩笑說, 真的很想跑去紋身。而且已經想好紋甚麼圖案。紋身的女孩是壞女孩, 電影說。我摸摸我的腰際, 不如腰後、頸後。還是, 每天我都能看見的地方。告訴你, 今天下午公司飯堂。我瞥見一個年輕女孩腰際的淺黑紋身。於是我就想說, 紋身也許真的會活生生痛死, 可是我想有朋友陪伴, 就會產生麻醉的感覺。誰還說過, 怕痛, 就不要生存。我們當然要學懂驕傲地鎮痛, 而不是避開痛苦。
四/ 那天我說, 有愛。然後就跑去愛了。也許很痛, 也許不。誰還再在乎。